由于精力有限、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薄弱,老年人往往是金融消费中的弱势群体!而小沃今天要分享的案例则是“老人轻信代理人连买18份保险后,保单被质押”,感兴趣的朋友可不要错过了。
2014至2015年间,78岁的孙老先生在某保险公司业务员王某的推荐下购买了18份人身保险合同。出于信任,孙先生将身份证、银行卡交给王某帮忙代办保险,保险单也由王某保管。2016年初,孙先生接到保险公司电话通知要求其偿还借款本息。经查后才得知,王某私自以孙先生的名义将保险单质押给保险公司获取借款。孙先生找王某交涉,却发现王某代为保管的18份保险单投保险种均不是孙先生要求代办的险种。后王某辞职,孙先生再也联系不上他,只得将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,要求解除合同。案件审理过程中,孙先生因病去世,其妻张女士作为继承人成为原告进行诉讼。
经法院审理查明,本案中保险代理人王某单纯以保单收益对孙先生进行诱导,并未对保险产品的内容和风险进行全面说明。王某在取得孙先生的信任后,并没有购买孙先生指示的保险产品,而是为实现自己的私利,代孙先生购买了与其生活无关的保险产品。据此,双方订立的保险合同违背了孙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,应当被认定为合同未成立。
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,法院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。最终,保险公司同意一次性解除18份保险合同,并扣除孙先生已经支取的生存金和红利,退还孙先生之妻张女士保险费差额,双方据此达成调解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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